信件公示
  • 标题鸿雁湖
  • 来信时间2024-10-07 12:00:19
  • 来信人蔡小梅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南县县政府:

               您好!我是名都花苑一名住户。在这里向你们反正鸿雁湖内道路电动车超速问题。公园里不管白天晚上,散步的有老人小孩,电动车一多总有不按规定行驶的。今天带小孩散步,我们过马路看了两遍没有车,快走到对面台阶的时候一辆电动车快速从台阶与我们中间插过,只有一车多一点的距离,不走大路走缝隙,主要车速很快,擦着孩子一瞬间就开过去了,惊出一身冷汗。公园本身是散步的地方,大朋友骑扭扭车,滑板车,小朋友蹒跚学步,老人拄拐散步,电动车声音轻,车速一快就变成危险的源头。还望政府出面,禁止电动车驶入公园内部,保障人民安全。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城市执法局
  • 答复时间2024-10-10 10:01:43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1、因鸿雁湖公园属于开放式公园,游园入口较多,存在电动摩托车进入鸿雁湖公园的现象,我局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已督促鸿雁湖公园管理人员加大对摩托车进入鸿雁湖公园的巡查和劝离工作。 2、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10月9日与来电者电话联系,来电者表示满意。 3、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10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