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养老 保险
  • 来信时间2024-09-28 20:43:55
  • 来信人任安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和老婆生于1975年,都有购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我于4年前已缴满15年,请问我必须还要缴满5年吗?我老婆已交4年,原计划交到59岁刚好满15年,请问我老婆也要缴满20年吗?要交到64岁?我们满怀信心去交这个保险,当时是因为只要交15年,觉得还有这能力,如果现在要强制交20年感觉力不从心没这能力了,可以全部退给我们吗?毕竟是政府违约,不是我们违约啊,真的交不起了。好无耐。敬待回复,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人社局
  • 答复时间2024-09-30 09:13:34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知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和您妻子的缴费年限问题,目前我省还没有正式的政策文件出台,暂未明确。 按照人社部令13号和国发〔2009〕66号文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们正在积极与上级部门反映,且国家正在出台配套政策,将予以进一步明确。请再耐心等待,避免您的利益受损。 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尝试与您取得联系,均无法接通电话,联系时间9月29日15:58。 如有疑问请咨询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0737-5225505 曹幸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