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了加强和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更加形象生动展示主要内容,益阳市文明办制作了一批宣传视频。今日,《条例》系列宣传视频(十六)第十二条禁止影响交通安全的不文明行为第一款发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禁止影响交通安全的不文明行为第一款:驾驶机动车乱停靠、乱插队、乱鸣笛,不规范使用灯光,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