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座谈会 |
点击数: 时间:201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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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新近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3日,市委组织部召开由市委干教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和各区县(市)分管副部长参加的座谈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崔建平主持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 座谈会上,先由市委党校副校长李振华全面解读了《条例》。他指出,新《条例》较10年前的试行稿有了很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六个“更加”,更加凸显干部教育培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明确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更加突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更加重视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课程教材等基础建设;更加强调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 与会人员交流了学习新《条例》的认识和体会,对改进提升本部门、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就如何做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干部培训工作谈了打算。 在总结讲话中,崔建平指出,新《条例》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教育培训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崔建平要求,各区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一是要突出重点培训内容;二是要遵循按需施教原则;三是要切实落实“三个从严”要求;四是要强化培训保障机制。 会上,还就市委组织部起草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性教育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干部教育科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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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来源 作者:干部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