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专题研讨班上的发言材料 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专题研讨班上的发言之四 |
点击数: 时间:2015-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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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魏书记、胡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政府法制系统发个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切实把握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政府实施的。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实践表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各级政府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提基础,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内在要求,是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现实需求。为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各级政府切实真正做到“有权不任性”,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以及市委出台的《意见》,都紧密结合目前全面推进法治湖南、法治益阳建设的实际,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科学谋划和全面部署,体现了省委、市委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更加理性的角度和高度去深入解读、去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湖南、建设法治益阳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加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湖南和法治益阳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要举措,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增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才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上来。 二、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能作用 在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市委、市政府将政府法制机构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这既是中央、省委强化和重视依法行政的结果,更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期盼。这对政府法制机构来说既是机遇也更是挑战。一方面,今后作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理所当然要比以往承担更多和更大责任,同时,要求我们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做到谋划工作要有新思路、安排工作要有新任务、落实工作要有新举措,努力把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加强自身业务素质能力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政府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政府法制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的特点,我们将坚持以学为先,采取各种形式全面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法律水平,厚积薄发,尽量避免关键时刻出现“知识恐慌”和“能力恐慌”。要一如既往地发挥艰苦奋斗精神,激发本办工作人员的活力,使法制办的干部做到个个懂行、个个内行,切实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好、工作作风正、法律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制干部队伍。 二是加强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审查力度。强化对市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管理,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相关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调查研究、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确保市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依规。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行政执法检查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与指导。特别是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案卷评查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将以案卷点评会的形式一一进行点评。 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一方面对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做好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出台之后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将出现“井喷”式增长的趋势,通过组织行政复议案件人员参加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能力。同时,随着《立法法》、《行政复议法》即将修改出台,我办还要为市人民政府做好提示工作,特别是要针对政府及部门那些容易引发行政诉讼风险的公共管理行为与政务服务行为进行法律风险论证与提示,并深入研究探讨提高规避行政诉讼风险的方法与措施,一方面,通过规范自身行为,从源头上确保 “减少被告”,另一方面也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在“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官司中,政府及部门“经得起告”。 三、切实强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手段措施 无论是加强依法治国还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其最终的落脚点都是要回归到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法治环境、有序发展秩序的现实需求上来,都要落实在解决民生、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上来,因此,我们要立足于法治惠民这一根本,切实强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手段措施。 一是加快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机制。针对中央和省委就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建成法治湖南目标,加紧加快建立健全“顶层设计”与配套机制。虽然在制度设计方面已有 “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的“湖南模式”,但随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制度的建立、立法权的部分下放,包括《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在内的许多政策措施和政府规章都要作相应的修改。作为市级政府法制机构,在参与或牵头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体系和制度时,我们将重点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相关的公共安全管理、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和制度设计工作,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逐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要注重制度建设的公众参与性。客观地讲,经过近几年省、市两级政府法制机构的不懈努力,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政策措施和制度建设上的程序日益规范,但实事求是地讲,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公众参与的程度不够、人民群众参与依法行政制度设计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尤其是出台一些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府规范性文件时,有时候片面注重和追求行政效率,在一些重大行政决策上还没有把行政决策程序做细做实。为此市政府法制办下一步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注意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在制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时,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合法有效。 三是全面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公权力晒在阳光下,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规避滥用权力和权力寻租问题的发生,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全市各级部门真正做到“有权不可任性”。在这么多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提升,人民群众对公权力运行的程序、过程、结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在公权力上的知情权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近几年来我们先后受理了多起要求政府公开相关政务信息的申请。中央的《决定》和省委的《实施方案》以及市委的《意见》都对如何推进政务公开都进行了专门强调。这就要求全市各部门都必须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人民群众在涉及其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领域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为此,市政府法制办将以建立“责任清单”为契机,指导和监督市直各部门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对一些涉及重大民生领域的行政许可项目等还必须要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 王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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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来源 作者:干部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