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点击数: 时间:201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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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规定、制度,并对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法规,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并向市委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拟定副处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职数;负责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数的设置和管理;负责部分正科级干部的任免或任免备案审批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负责援藏援疆干部等的选派、安排、管理工作;负责规划、部署、组织实施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指导区县(市)和市直处级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协助管理中央、省属驻益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实施和宏观管理工作;按照“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的要求,负责推行和逐步完善各项干部改革制度。 (4)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工作,履行全市干部人事工作“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的职责,促进全市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的完善;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机关和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院机关、检察机关干部人事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家行政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宏观指导。 (5)负责指导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 (6)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规定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县(市)委和市委管理的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及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 (7)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和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8)研究制定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干部信息、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 (9)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省委组织部和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省委和市委管理的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初审和审查。 (10)制订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省管、市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区县(市)和市直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 (11)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参与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指导、支持优秀专家开展有关活动;负责科技副区县(市)长的考察选派工作。 (12)负责全市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3)完成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市委组织部内设17个科(室): 办公室 、研究室(政策法规科)、干部一科、公务员办、干部信息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干部教育科、人才科、市委基层办、组织指导科(企业党建干部科)、党代表联络办、党员教育管理科、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员教育中心。 市派驻村办为市委常设临时性机构,设市委组织部。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截止2018年12月,市委组织部共有人员61名,其中在职人员51名,退休人员10名,无离休人员。 人员异动情况:2018年8月调出部领导1人,12月调入军转干部1人,7月有1名离休人员死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本级。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89.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8.83万元,增长9.21%;支出总计1533.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7.80万元,增长36.23%。主要原因:人员增资、经费等收支增加。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89.9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98万元,占100%。 三、关于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3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48万元,占49.92%;项目支出767.97万元,占50.08%。 四、关于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89.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8.83万元,增长9.2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33.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7.80万元,增长36.23%。主要原因:人员增资、经费等收支增加。 五、关于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89.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8.83万元,增长9.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33.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7.80万元,增长36.23%。主要原因:人员增资、经费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33.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2.35万元,占87.53%;2、教育支出10万元,占0.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1万元,占6.5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80万元,占2.6%;5、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0.26%;6、住房保障支出36.89万元,占2.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15万元,用于商品服务支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582.4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9.2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49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738.1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419.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75万元。 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13.63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61.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8.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缴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6.89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干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支。 六、关于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2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44.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说明。 八、关于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77万元,支出决算为25.16万元,完成预算的5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2.10万元的97.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6万元,完成预算20万元的8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预算27.67万元的18.98%。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占8.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6万元,占7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5.25万元,占20.87%。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规范公务车辆使用,降低车辆运行费。二是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接待费,从严控制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1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2018年11月,部领导赴德国参加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相关工作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2台 运行经费支出:17.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拥有车辆2台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5.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接待401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加强了职能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使之逐年下降,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资金,广泛服务益阳经济社会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度年初预算安排收支为818.63万元,年终决算为1289.9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政策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增加项目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7万元,较上年减少86.42万元,下降66.13%,主要原因是:年底行政运行经费不足,部分费用未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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