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摘录(一) |
点击数: 时间:2015-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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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启动以来,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带头学思结合,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畅谈了“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的学习体会,现将部分同志发言摘录刊发三期,供学习参考。 市政府办党组书记、秘书长汤瑞祥:发扬民主不出格。民主是党的生命,决定着人民群众的人心向背。作为市政府办党组的班长,更要带头发扬民主。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做出正确决策。要找准自己行使权力的位置,主动接受组织原则的约束,不搞“一言堂”。要善于发挥集体智慧。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直接关系到团队的和谐团结,关系到工作的推动开展。在工作中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集思广益,利用集体智慧决策办事。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市委副秘书长李劲松:权力是组织授予的。干部是组织任命的,权力属于组织,而不属于个人,离开组织,个人什么也干不了。一定要摒弃权力是个人通过努力奋斗而得来的错误观念,干部个人权力最大也不能为所欲为,权力最小也不能任性。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莫学海:强化监督,让监督履盖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不受监督的权力必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这是无数事实证明了的真理。要想让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防止权力产生腐败,就只有对权力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在监督的内容上:一是加强对公职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建设,防止利益冲突,在公权与私权之间设立防火墙;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在监督的重点上:既抓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也抓手握实权的其他干部。在监督过程上:要有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在监督的形式上:要有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又要有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只有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让权力置于约束当中,才能防止权力产生腐败,才能让领导干部少犯以至不犯错误。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聂新民:坚持为民服务信念。在思想上,要有忠诚为民的意识。对待群众,党员干部要有感恩之心、知足之心,真心实意地亲民爱民。在能力上,要有忠诚为民的过硬本领。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抢抓机遇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在工作上,要有踏实苦干的精神。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埋头苦干;要发扬淡泊名利、甘于清苦的奉献精神和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自觉用人民群众的评判和民政事业发展的实绩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在作风上,要有干净干事的精神。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真正本色,带有“视群众为父母、待群众如亲人”的“公仆心”,传承发扬好焦裕禄、孔繁森等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坚守群众路线这一“传家宝”,勤政爱民、攻坚克难,不动摇、不懈怠,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胜坚:严以用权不逾矩,心中有戒不任性。制度是规矩,敬畏制度才能不越红线、不逾规矩。严以用权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都要公开,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既要有严的制度,又要有严的执行,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领导干部心中要有戒尺,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一身干净、为官有为。要心存敬畏,对待权力决不能趋之若鹜,更不能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要始终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淡泊名利、坦然处置,筑牢慎权慎行的防火线;要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置于群众监督的阳光下。要扎实履职尽责,以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模范为镜,发扬“老黄牛”精神,能担重任、敢涉险滩、勤于耕耘,积跬步才能见长效。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肖立平: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今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对本地方、本单位的“四张清单”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我们要严格按照清单公布的结果,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要将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部门、审批对象等关键信息悉数在网络上“晒”出,亮出权力家底,接受群众监督。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国伟:严以用权,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是注重制度设计,建好“笼子”。要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在工作规范、业务考核、执法监察、机关管理、队伍管理等方面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制度体系,建好“笼子”,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二是强化权力制约,关进“笼子”。要固化土地出让、用地审批、项目选址立项验收、地籍发证等业务工作流程,杜绝“人为操作”、“因人而异”。要坚决的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突出门户网站和政务窗口这两个平台,公开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业务全过程实现网上办理,保证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监督查处,管住“笼子”。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法规制度执行的行为。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跃:用权要民主。民主是党的生命,决定着人民群众的人心向背。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直接关系到团队的和谐团结,关系到工作的推动开展。俗语有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多力量大”等说法,就是告诫我们一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是有限的,只有群策群力,才能集中智慧,取得真经,少走弯路折路。现已实行的专家评审制度、规划例会制度等就是为了用权民主。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应坚持有事要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必商量的原则,才能断事合其理,处事利其成,果断不专断。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春。贯彻法纪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规范权力运用,真正落实严以用权。十八大以来, 周永康、徐才厚等大老虎的落马,向每一位领导干部传递着一个信号,那就是必须严以用权。使用公权力,必须接受群众目光的检视,只有这样,私欲贪念就会望而却步,滥权越权行为就会被阻止在萌芽之前。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善报和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防范权力滥用;应主动接受外部和内部监督,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应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要求。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杨丽萍:时刻绷紧严以用权这根弦。火车的运行离不开铁道的束缚,大树的生长离不开树根的束缚,世上万物都遵循着“无规矩不成方圆”的规律,同样,任何公权力的运行也都不能脱离法律的制约。时刻绷紧依法用权这根弦,就必须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并将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近年来媒体曝光的一系列违法违纪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正是由于缺乏对法律应有的敬畏与尊重,视法律为儿戏,才导致其最终走上违法的道路,最后悔之晚矣。时刻绷紧依法用权这根弦,就必须严格自律,自觉守法,将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法律的框架之内。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时运用法治思维,在法治实践中形成依法思考、依法决策的习惯,自觉维护法律体制和法治权威。 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党组书记、主任方笑霓:遵行依法依规用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新时期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严以用权就是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切实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依法合规地使用手中的权力,秉持职权法定原则,带头依法用权、依规办事,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用程序去规范权力、约束权力,使手中的权力真正成为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利器。对于接待处的干部职工来说,我们必须坚持练好“内功”,时刻反省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自律,做到慎始、慎终、慎独、慎微。 市一中党委书记、校长王楚奇:严以用权,必须为民用权。要爱民敬民、亲民为民、取信于民,始终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在决策、抓工作、办事情时多想师生利益、多听师生意见,知师生之所思,察师生之所虑,帮师生之所需,缩短与师生之间的距离,赢得师生的拥护和支持。要多办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大气力解决好当前教育教学中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关心特殊困难师生,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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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来源 作者:党员教育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