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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点燃“红色引擎” 激活检察动能
点击数:    时间:2023-07-07
     

 

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通过了“省文明单位”复评,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位居全省优秀行列,政治部获评“2022年度全市十佳政法单位”。

在上好党课上下功夫,锤炼过硬党性。一方面,按照“支部定主题、党员讲党课”的模式,把握党课内容。“微党课”突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为首要内容,注重结合自身经历和工作实际,党课内容既包含二十大精神宣讲、廉政教育,又有主题教育、司法办案等,让讲课的能讲好,听课的听得进、有收获。另一方面,推动登台讲全覆盖。采取支部排班、党员推荐、个人领题等方式,建立全员登讲台、人人讲党课的机制,要求每名党员每年至少讲授一次微党课,让身边人讲党课,把党课讲给身边人,今年上半年开展的6次微党课,均由6名不同的党员讲授。

在深度融合上作文章,加强党的领导。一是推进“党建+部门人员”融合。党支部委员选任上向业务部门倾斜,“一岗双责”既管党务又管业务,院党支部委员中业务部门人数占比达三分之二,从人员层面一体推进内设部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二是推进“党建+检察业务”融合。设立“党员示范岗”,致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实现服务群众与案件办理效果的双提升,打造阳光检察品牌。党员干警在接待来访群众、办理案件时,做到政治过硬,牢固树立“岗位就是职责,党员就是旗帜”意识,主动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站在群众的角度出发,接访时热情耐心,办案中注重文明司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推进“党建+普法宣传”融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以整建提质专项行动五项重点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将违法犯罪苗头扼杀在摇篮的同时,避免人民群众上当受骗。今年以来,已开展法治宣传13次,并在金盆镇增福村设立宣传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

在未成年人保护上求实效,做实司法关怀。践行党的宗旨,站在为党和人民负责的立场上,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的双向、综合、全面保护,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协作。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印发《大通湖区预防和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会同公安机关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签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使侦查监督与协作更流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对涉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718人次,发现问题4个并督促完成整改。二是构建社会保护机制。加强与教卫局、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促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工作体系建设。积极与辖区内学校对接,5名检察官均聘任为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检察长带头进校园讲法治课,其他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也走进学校、走上讲台,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一体”开展,将爱国理念、人生理念、法治理念、道德观念等深深根植到孩子的心里。三是推动落实家庭保护。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向他们充分阐明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影响,认真讲解应承担的抚养义务以及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后果和法律责任,2022年以来共发出督促监护令7份,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和家庭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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