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产业“领军人物”奖申报的要求 |
点击数: 时间:2023-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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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企业按要求填报申报表,并按推荐条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报相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缴纳税收、个人业绩等),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9月22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2023年9月2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报至市工信局。 重点产业企业,是指属于数字经济、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医养健康五大千亿级产业和5G应用(数字经济)、新材料、生态绿色食品、工程机械、装配式建筑、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船舶制造、农业机械、生命健康十大新兴工业优势产业链领域,且为我市中心城区(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的规上企业。 重点产业“领军人物”奖操作流程 《益阳市支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引育留用若干措施(试行)操作流程》第十一条:设立重点产业“领军人物”奖,每年评选10名左右在重点产业企业经营管理、产品研发、工艺优化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每人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参评条件 以企业为主体进行推荐,暂不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每年可推荐1名在经营管理、产品研发、工艺优化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 1. 推荐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推荐企业当年在益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税、建设税)位居全市制造业企业前50位或者数字经济、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医养健康领域前10位,在行业中具有领军地位。 2. 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团队的能力。 (2)研发方向处于相关产业发展前沿,拥有能够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关键核心技术;或所领衔的重大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相一致,且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具有较好的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已经产生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或曾经承担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国家专项,并解决过“卡脖子”技术难题。 (3)须已在益阳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与所在企业签订2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每年在所在企业工作时间至少9个月以上。优先支持不超过45周岁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4)推荐人选须近5年主持过省级以上重大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或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2件以上并为第一发明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评选程序 1. 通知申报。市工信局每年定期发布评选推荐重点产业领军人物的通知; 2. 资料初审。企业按通知要求填报申报表(附件4),并按推荐条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缴纳税收、个人业绩等),报相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工信局; 3. 专家评审。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并提出复审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 公示核定。市工信局根据审定结果,在官网对支持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信局向市委人才办提出资金申请,市委人才办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进行拨付。已享受同类型奖补政策待遇的,不重复享受。 (四)监督管理 企业及人才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凡发现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补贴的企业和个人,一律追回补贴款项,并纳入失信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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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工信局 作者: |